,本是長遠為祭司
的。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,就迎接他,給他祝福。
2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,取十分之一給他。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,他又名撒冷
職任以下受律法,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,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
,照麥基洗德的等次,不照亞倫的等次呢?
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,律法也必須更改。
13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,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
。
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
。
15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,另外興起一位祭司
來,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。
16 他成為祭司,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,乃是照無窮(原文是不能毀壞)之生命的大能。
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:「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
。」
18 先前的條例,因軟弱無益,所以廢掉了,
19 (律法原來一無所成)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;靠這指望,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。
20 再者,耶穌為祭司,並不是不起誓立的。
21 至於那些祭司
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;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:「主起了誓,決不後悔,你是永遠為祭司
。」
22 既是起誓立的,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。
23 那些成為祭司
的,數目本來多,是因為有死阻隔,不能長久。
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,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。
25 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
26 像這樣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。
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百姓的罪獻祭;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把這事成全了。
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